吴川市新闻中心消息 记者 曾超燕 摄影报道:按照国家惠农政策及相关文件通知要求,2008年度我省继续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,由省、市、县三级财政对能繁母猪饲养者按每头母猪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。11月13日下午,市畜牧局组织镇(街)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召开会议,对2008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登记核查工作作出了部署,明确了登记对象、补贴原则和标准、登记工作进度及要求等。市府办副主任冼世忠出席会议作讲话。市畜牧局局长易成伟主持会议。

↑图为:召开会议部署工作。
记者从会上获悉,能繁母猪的补贴数量,以今年11月15日为基准日,所核定的8个月以上的具备繁殖能力、正用于生产的成年繁殖母猪数为准。要求各镇(街)组织乡镇畜牧兽医站、村干部组成调查组,逐场逐户进行调查、登记造册;市畜牧局和各镇(街)根据登记结果,张榜公布种猪场和饲养者的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,对登记能繁母猪数量不实的及时更正;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市畜牧局上报,申请能繁母猪补助资金。
冼世忠要求各镇(街)分管领导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实事求是做好登记造册工作,认真落实人员、落实工作、落实质量、落实时间,做到“三见(指见人、见猪、见榜)”、“三公(指公平、公正、公开)”,杜绝漏报、错报、假报等现象,确保在11月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、造册登记等工作。